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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能源与环境学院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学习
2025-01-12 10:31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学位法的最新规定,提升我院师生对学位授予工作的认识,智慧能源与环境学院近日在龙湖校区9号楼201和208会议室分别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系列学习和研讨活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全体教职工和研究生代表参加了此次学习。

学习会上,全体师生共同详细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副院长窦艳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制定背景、过程和学位工作的根本要求、基本原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和学位质量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此次学位法的要求和实施要点,结合我校《关于修订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认定条件的通知》要求,认真讨论了我院研究生学位认定条件范围,并对后续的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认定工作做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院长王方强调学位法明确了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责任,要求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当为人师表,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关心爱护学生,指导学生开展相关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提高学术水平和专业水平。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全体师生深刻领会了学位法的精神和核心内容,对学院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如何依法开展学位相关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对学院研究生分类培养工作与学位质量保障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通讯员:蔡彦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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