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及《中原工学院关于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本次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在复试工作开始之前,成立由分管院长、学科负责人、导师组骨干成员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全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成立由出国留学人员和参加过出国留学项目的学术骨干组成的外语能力测试小组。
二、复试内容和组织办法
1、复试对象
复试对象为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符合我校研究生处规定调剂条件的考生。根据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划定的2017年复试分数线,确定我院分专业复试分数线为:
序号 |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1 |
能源与环境学院 |
081404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265 |
35 |
53 |
|
081403 |
市政工程 |
265 |
35 |
53 |
2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
265 |
35 |
53 |
3 |
085206 |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
260 |
34 |
51 |
各学科专业根据第一志愿上线和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2、复试方式、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的考核各有侧重。复试内容分为业务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
(1)专业课考试:
考核方式为笔试(闭卷),每门科目测试的时间均为为3个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各专业的考试科目及内容见下表: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两门笔试) |
复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加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暖通空调 |
《暖通空调》(第二版) 陆亚俊等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1、空调用制冷技术 |
《空气调节用制冷技术》(第四版) 彦启森等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2、通风工程 |
《工业通风》(第四版) 孙一坚等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081403市政工程 |
水污染控制工程 |
《水污染控制工程》(第三版)高廷耀等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
1、给水工程 |
《给水工程》(第四版)严煦世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2、给水排水管网系统 |
《给水排水管网系统》(第二版)严煦世刘遂庆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硕士) |
1、暖通空调; 或 2、水污染控制工程 |
1、《暖通空调》(第二版) 陆亚俊等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水污染控制工程》(第三版)高廷耀等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
1、空调用制冷技术 2、通风工程 |
《空气调节用制冷技术》(第四版)彦启森等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工业通风》(第四版) 孙一坚等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或 1、给水工程 2、给水排水管网系统 |
《给水工程》(第四版) 严煦世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给水排水管网系统》(第二版) 严煦世 刘遂庆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 |
085206动力工程(专业学位硕士) |
1、暖通空调; 或 2、锅炉原理 |
1、《暖通空调》(第二版) 陆亚俊等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电厂锅炉原理》(第三版)丁立新主编 中国电力出版社 |
1、空调用制冷技术 2、通风工程 |
《空气调节用制冷技术》(第四版)彦启森等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工业通风》(第四版) 孙一坚等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或 1、汽轮机原理 2、热力发电厂 |
《电厂汽轮机原理及系统》(第三版)靳智平主编 中国电力出版社 |
《热力发电厂》(第四版)叶涛主编 中国电力出版社 |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及外语表达能力,与专业面试分开,由外语能力测试小组进行评定。对每名考生进行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6-8分钟,当场给出测试成绩,满分20分。
(3)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查
①专业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和应变能力等,满分70分。
②综合能力评定:在面试中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察。该项满分10分。
(4)思想政治考核
复试时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等情况。
(5)同等学力加试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上述两方面测试外,还必须参加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的笔试,时间各3个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分数不计入总分。
(6)复试要求
为保证外语、专业及综合能力等考查的公正性,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保存6个月。进入现场的考生关闭手机和任何带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违者按作弊处理。
(7)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3月22-23日 (星期三、四) |
资格审核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能源与环境学院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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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3 日(星期四) |
复试内容 |
地点 |
上午 9:00—12:00 |
面试、思想政治考核 |
南区9号楼201室 南区9号楼212室 |
下午 13:30—16:30 |
专业课考试:《暖通空调》 《水污染控制工程》 《锅炉原理》 |
南区9号楼201室 |
3月24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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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2:00 |
同等学力加试:《通风工程》 《给水工程》 《汽轮机原理》 |
南区9号楼212室 |
下午 13:30—16:30 |
同等学力加试: 《空调用制冷技术》 《给水排水管网系统》 《热力发电厂》 |
南区9号楼21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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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安排时间(周末、法定假日除外) |
3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9:00 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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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2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录取工作
对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17.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