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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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学院2022年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2-04-04 14:19  

为做好2022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 4号)、学校《中原工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相关工作接受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对象

复试对象为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符合我校研究生处规定调剂条件的考生。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执行:

序号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

能源与环境学院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2

081403

市政工程

3

0814Z1

绿色建筑环境技术

4

085800

能源动力

5

085900

土木水利

各学科专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复试考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二)复试时间

时间

复试对象

复试地点

4月6日

第一志愿考生

远程面试系统

4月8日-4月20日

调剂考生

远程面试系统

(详细时间安排随复试名单公布)

(三)复试方式

我院2022年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进行,同时钉钉为备用复试平台。考生进入面试系统后,禁止截屏、拍照、录像,严禁通过任何方式传播面试图像、试题信息等与复试相关的资料,违者按作弊处理。

(四)复试流程及要求

1、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上传相关复试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合格者,由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试,无故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其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露传播。

(1)身份审查:上传准考证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院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2)学历、学籍审查: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学信网)。

②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审查最终给其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招办出具的《自考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毕业证明》扫描件。

③往届生需提交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电子版。

④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电子版。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向招生学院邮寄相关材料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⑤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电子版。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向招生学院邮寄相关材料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审查考生本(专)科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考生根据学院要求提供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审查考生提交的带有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政审意见的《中原工学院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扫描件(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健康状况审查:拟录取考生应到居住地所在的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心电图、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并提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扫描件(体检日期应为近一个月内)。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招生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

2、在复试开始前,各组负责老师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并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同时测试候考区考生音频功能是否正常,并检查考生入境画面是否符合面试要求(如身位、着装、光线、环境等)。

3、复试期间,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弄虚作假、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4、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生“作弊”。

5、依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经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6、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和网络远程复试程序,贯彻“安全、顺畅、稳定、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三部分,满分100分。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5分钟。

1、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力及外语表达能力,独立进行,由外语能力测试小组进行评定。对每名考生单独进行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6-8分钟,当场给出测试成绩,满分20分。

复试专业

复试科目

加试科目

土木工程(含三个二级方向)

暖通空调或

水污染控制工程

或环境监测

1、081403

给水工程

给水排水管网系统

2、081404

空调用制冷技术

通风工程

3、0814Z1

流体力学

水污染控制工程

土木水利

暖通空调或

水污染控制工程

给水工程

给水排水管网系统

空调用制冷技术

通风工程

(任选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

能源动力

暖通空调或

锅炉原理

空调用制冷技术

通风工程

汽轮机原理

热力发电厂

(任选两门)

2、专业能力考查:包含两项内容,一是考查专业课程知识,考生选择一个复试科目题库(所选复试科目不能与初试考试科目相同),面试系统随机给学生发送题库题目,学生解答,满分40分;二是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和应变能力等,以问答形式进行,满分30分。本部分满分70分(复试及加试科目见下表)。

3、综合能力评定:在复试中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社会实践、科研成果以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查,满分10分。

4、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复试时应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

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在远程视频监控下进行,笔试环节需全程录音录像,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拍照上传答卷。

7、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20分,专业能力70分,综合能力10分。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最后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3日。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处。

8、复试期间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专门记录秘书须对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在复试结束后交由研究生处统一保管,所有材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

9、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相关音视频资料由学院存档备查。

五、调剂要求

1、严格执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 4号)等文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剂兼顾学院学科发展需要,优先考虑本科专业与录取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按照初始总成绩及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6、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大类调剂。

7、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始科目设置数学的专业,未考英语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始科目设置英语的专业。

六、录取办法

1、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复试工作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7)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者。

七、复试工作其他事宜

1.咨询联系

电话:0371-62506813,手机:15890397898蔡老师。

2.监督举报

电话:0371-62506805朱老师

3.未尽事宜,依照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联系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中原工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邮编:450000。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2年4月1日

附:第一批次复试名单

能源与环境学院复试名单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报考专业

1

胡明迪

104652411080027

土木水利

2

秦栎雯

104652411080024

土木水利

3

陈刚

104652411080039

土木水利

4

巴义春

104652411080032

土木水利

5

丁闯闯

104652411080034

土木水利

6

张逸博

104652411080035

土木水利

7

霍子恒

104652411080036

土木水利

8

李慧鑫

104652411080018

能源动力

9

胡柯

104652411080020

能源动力

10

付鹏伟

104652411080016

能源动力

11

张连博

104652411080015

能源动力

复试时间:2022年4月6日下午1:30至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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