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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公告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注意事项
2014-06-17 11:59  

    目前,很多大学生因家庭贫困,在校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学校审查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后,由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国家助学贷款在申请和还款时有很多注意事项。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毕业后还款时要注意偿还贷款利息。
    学生毕业后,有两年的宽限期。毕业当年9月1日起需自己负担贷款利息,在这之前由国家财政支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是正常还息日,在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归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当年的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如当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时还款视为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按照国家规定,对没有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会将违约行为载入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诚信系统。一旦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即父母或监护人不良信用记录被载入这个系统,那么以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在申请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方面将会被限制,严重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6.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没有出现学业警示的同学。

7.符合约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大三贷款两次以上同学原则上不予贷款,大一大二贷款同学由班长汇总名单交至辅导办进行审核后在院网上公示,之后辅导办会对贷款同学进行指导填写和注册,时间由辅导办统一安排。
    申请流程:
1.学生自愿向学工办提出申请,申请需写明贷款原因,贷款需告知父母;
2.班级成立评定小组,经班级投票后,由评定小组排序,名单交各年级辅导员;
3.我院贷款评定小组参考班级评定小组上报的名单决定贷款人员。
    申请规则:
1.首次贷款学生需填写《审批表》,要求学生提供:a.身份证.学生证.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 b.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 c.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2.符合贷款条件的首次贷款学生在网上先注册后再申请贷款,网上注册需在7月1号前注册完成。注册方法如下:a.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 b.选择贷款类型为”高校助学贷款”,点击注册。 c.同意用户协议后,按要求如实登记个人信息。 d.内容填写完毕后提交。 注意:所有证件姓名必须一致,入学前户籍地址精确到村组或街道楼门牌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联系人必须添加完整,学号考生号必须填写,考生号为录取考生号。
3.非首次贷款学生手续可以简化,只需填写《审批表》(无需盖章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申请贷款。续贷学生需要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提交200字左右的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本人有关信息。如果不进行填写或不维护个人信息不予贷款。
    申请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时间安排:
1.6月18日前将贷款人员名单交到辅导办。
2.6月20日学院确定贷款人员,然后公示名单。
3.6月23日名单上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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