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2014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班申报遴选的通知
一、总体思想
秉持优化专业知识体系,强化专业内涵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专业培养方案的理念,顺应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教育规范化、办学特色化的发展趋势,适应国家节能减排需求和中原经济区建设需要。以空调节能环保为显著专业特色,以培养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节能环保意识,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领域的高级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为目标,我院成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卓越计划”试点班。
本次遴选主要针对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2014级同学,同时也面向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等专业2014级同学,拟遴选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的30名学生组建试点班。
二、申报和选拔
1.面向对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环境工程专业、安全工程专业、给水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等4个专业的2014级学生。
2.申报方式和时间
学生申报需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将申请表于2015年6月16日前交到能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3. 选拔时间:第15周周四 (2015年6月18日)下午3:00开始。
4.选拔程序:学生申请试点班,提交大一学业成绩与个人相关材料,由建环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试点工作小组确定具体录取的程序。
5.选拔条件:高等数学A(上下)、大学物理(上下)、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上下)、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课程设计、普通化学、大学英语(一二)等第一学年主要课程成绩;第一学年已修总学分≧38(注:第一学年总学分52学分);参加各种学院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证明。
6.选拔原则:自愿申报,择优选拔。遴选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工程实践潜力和创新能力的学生进入试点班。
三、遴选学生的管理
进入试点班学生实行末位淘汰制,第二学年末的综合评定成绩处于末位的学生、在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不具备继续试点培养的学生,重新返回原专业和班级,按照遴选机制重新选拔同年级中的建环专业学生补充。进入第三学年后的试点班学生不再变动,以保证培养的连续性。
第二学年末的综合成绩评定方法由建环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试点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四、建环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试点工作小组
主任:周光辉
副主任:段学军,张海斌
成员:王方,郑慧凡,周义德,吴杲,吴建波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