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生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典型和示范引领作用,培养我校学生锐意进取、创先争优的高尚品质,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参照中原工学院《学生手册》的具体要求,现就2016年我校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及比例评选程序和要求
1.评选范围:评选本年我校本专科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2.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组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主评议推荐候选人名单,并通过各学院学生工作博客等渠道进行公示。无疑义后,经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学生处审批。
3.对在2015-2016学年受学院级以上通报批评或处分的毕业生实施一票否决,取消其评优资格。在优秀毕业生表彰文件下发之前出现违纪行为的予以取消荣誉称号。
请各12级毕业生有意向参加本次评选优秀应届生及择优生的同学仔细观看通知及评定细则,并如实填写择优生评定表。并将材料于3
月15日上午十点交到辅导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