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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公告    
关于201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6-06-06 16:31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范围、条件和标准

(一)发放范围:

1.贷款对象:我校注册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6.家庭经济相对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7.符合约定的其它条件。

(三)贷款额度与标准:

1.本专科学生: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学生的学费标准确定其贷款最高金额,最高贷款金额为每人每年6000元;贷款金额应为100元的倍数

2.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为12000元,贷款金额应为100元的倍数

二、动员、申请、审核阶段:

1. 6月3日各学院开始进入2016年度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动员、申请和资格审查阶段。

2. 6月18日前完成本学院2013—2015级(五年制学生含2012级)申请贷款的学生名单公示、确定工作,并将名单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领取《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3.621日各学院开始组织2013—2015级学生填写《审批表》,并在625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登陆以及网上申请手续。

首次贷款学生填写《审批表》,根据《审批表》要求学生提供(1)身份证、学生证、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2)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内容包括:A.同意学生贷款;B.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C.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3)村委会(乡镇)、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符合贷款条件的首次贷款学生在网上先注册再申请贷款。学生注册方法如下:(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在左上角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 (2)选择贷款类型为“高校助学贷款”,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3)“同意”用户协议后,按要求如实登记个人信息。(4)内容填写完毕后“提交”,系统提示注册成功。注意事项:(1)学生姓名要与身份证、高考录取名字保持一致;(2)入学前户籍地址精确到村组或街道楼栋门牌号;(3)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邮政编码如实填写;(4)联系人和其他联系人都必须填写。(5)学号、考生号必须填写,考生号以招生录取数据为准。(6)凡是身份证与学生证上面的姓名不一致的学生或者没有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失效身份证的学生均不予办理贷款,(7)表格中“贷款金额”一栏中的“学费、住宿费”必须和后期支付宝公司代扣学住费金额一致,如不一致,将会增加一些不必要的工作。

非首次贷款的学生手续可以简化,只需填写《审批表》(无需盖章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然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申请贷款。续贷学生需要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提交200字左右的续贷声明, 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本人有关信息。如果学生未按照要求填写续贷声明或维护个人信息,各学院不得为其办理续贷手续。续贷声明应为200字左右,声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去年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等。各学院应认真审查续贷声明的有关内容。

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须对以上表格及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三)合同填写阶段:

2016年10月组织学生签订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发放阶段:

2016年12月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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