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青基会的要求和《“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管理规则》,结合我院的情况,对大一在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仔细评选,已评选出候选人,名单公示于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示栏,公示时间为2022.10.31-2022.11.3。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联系各级辅导员或能环学工办,电话:62506056
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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