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落实学校、学院有关方针、政策,提高班级工作的精益化管理水平,提高班级整体工作能力,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对班级的管理,特实施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能环学院非毕业班所有班级
二、考核方法(1),班基础分为60分,由学生会各部门针对本部门的活动对班级进行考核。(2),考核成绩按年级分开进行评比。(3),考核每周一次,实行完全公开化,每3周进行一次公示,且对表现优秀的班级通报表扬,对于月排名年级末的班级通报批评。(4),本考核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三、具体考核细则
(1)学风建设量化考核
1,期末考试挂科率为零的班级加20分,若存在挂科情况,则按班级所有挂科同学总挂科学分之和×50%来进行扣分。
2,班级出台有效改善本班学风或是提高学习效率及质量的班级制度,酌情加2—4分。3,围绕学风建设开展班级活动或召开会议酌情加1—6分,以本班上交的会议材料为据,每三周加分不超过2次。
(2)班级管理及建设量化考核
1,凡学院召开的有关会议,不到的班级扣3分/次,迟到、早退扣1分/次,请假累计2次扣1分。2,未能及时传达学院有关通知精神导致出现失误的扣3分/次。
3,未能及时领走、上交有关学院要求材料、作品或是名单的扣3分/次。
4,对学院提出合理建议及意见经采纳的酌情加1—5分/次。
5,班级工作中,班委分工合理、协作默契、工作高效高质加2分/次。
6,班级同学受通报批评扣2分/人次,警告扣4分/人次,严重警告扣6分/人次,记过扣8分/人次,余者类推。
7,若学院要求班级须承担拉拉队任务,表现优异者加2分/次,表现良好者加1分/次,表现不好者扣2分/次。在各大型比赛活动中,班级主动承担拉拉队任务并组织有序、表现优异者加4分/次,表现良好者加1.5分/次,表现不好者扣4分/次。
8,凡院、系举行的重大活动规定必须出席的,按规定必须出席的人数未到齐的,视其缺席的百分比进行相应扣分,缺席80%及其以上扣10分/次,缺席60%—80%(包括60%)扣6分/次,缺席40%—60%(包括40%)扣5分/次,缺席20%—40%(包括20%)扣2分/次,缺席20%以下扣1分/次,到达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将酌情加0.5--2分/次。迟到或者早退扣分情况将视为缺席处理。
9,凡院、系举行的须每班上交一定数量作品的活动,规定期限内上交份数少于规定份数或是人数的扣4分/次,份数与要求份数符合加2分/次,超过要求份数的酌情再加1分到3分/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不计入份数)。
10,校级运动会中,参加最终方阵训练的班级,人数占100%加20分/次,占90%及其以上加分16分/次,占80%—90%(包括80%)加14分/次,占70%—80%(包括70%)加12分/次,占60%—70%(包括60)加10分/次,50%—60%(包括50%)加8分/次,占40%—50%(包括40%)加6分/次,占30%—40%(包括30%)加4分/次,占30%以下加2分/次;班级同学作为运动员参加最终训练团队,加5分/人,训练过程中无故缺勤者扣0.5分/人次,积3次请假不参加训练扣1分。
11,晨跑活动中,每周满勤的班级加4分;每次晨跑中,有1—2人缺勤的扣该班级1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一人加扣0.5分,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若存在迟到、早退情况,根据情况酌情扣该班级1—2分。
12,每月向新闻部投稿3篇的班级加3分(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入份数),3篇以下扣3分,3篇以上按0.5分每篇累加(每班每月累加不超过5分)。若被采用发表在本学院相关报刊上,则再加2分/篇。
13,发现有违章、违纪及不文明行为的宿舍,所在班级扣3分/人次。
14,宿舍检查中,被评为“周最佳”的宿舍所在班级加3分/次,被评为“周优秀”的宿舍所在班级加2分/次;被评为“月最佳”的宿舍所在班级加5分/次,被评为“月优秀”的宿舍所在班级加4分/次。若宿舍在周检查中被公示批评,则扣所在班级2分/次;在月检查中被公示批评,则扣所在班级4分/次。若为混合宿舍,则加扣分数将按宿舍人数比例来分配。
(3)文体活动量化考核
1,在学术竞赛中,在省级、全国级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同学所在班级依次加20分、40分/次,二等奖加10分、20分/次,三等奖8分、15分/次,其余奖项酌情加分。若存在团队情况则所加分数将按班级所参与的人数比例来分配。
2,班级参加学院活动获一等奖的加6分/次,获得二等奖的加4分/次,获得三等奖的加3分/次,院运动会中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加6分/次,其他奖项酌情加3—6分/次(团体类比赛加双倍分)。
3,班级同学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活动,若需参加相关训练则所在班级加4分/人,训练过程中无故缺勤者扣1分/人次,迟到、早退者扣0.5分/人次,累计请假3次不参加训练者扣所在班级2分;若无需参加相关训练则所在班级加2分/人, 此外,获一等奖的再加8分/次,获二等奖的再加6分/次,获三等奖的再加4分/次,其他奖项酌情再加4—8分/次。(注:训练少于10天按无需训练的情况进行加减分)
4,若班级承办校级活动(所获奖项须加分按第2第3进行计算)或是班级自行举办活动,有一定影响力的加2—8分/次。
5,校级运动会中,若运动员在比赛项目(包括团队比赛项目)获第八名则所在班级加1分/人,获第七名则加2分/人,依此类推,获第一名则所在班级加8分/人。
6,宿舍活动评比中,获免检宿舍、文明宿舍荣誉称号的宿舍所在班级加6分/次;获宿舍文化设计奖的宿舍所在班级加3分/次;获流动红旗的宿舍所在班级加2分/次。
7,获得“团日活动”优秀班集体的班级加5分。
8,活动有需要前期宣传的(如拉条幅、做海报等)根据其表现情况酌情加1—3分,没履行宣传的班级扣3分/次。
四,附则
1,凡不能参加学院召开的会议的班级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且请假后要落实本班其他班干部参加会议、传达精神,否则按缺勤处理。
2,在上述各项训练活动中,如须请假的同学须提前向训练组织者请假,否则按缺勤处理。
3,所有以上评分若有重复要扣分或是加分的,加、扣分就高不就低。
4,以上所有分数累计到学期末,作为学生会评选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奖学金等荣誉的主要依据。
5,学期末,各班级所在年级的辅导员和学生会相关成员对每班都有满分分别为30分和15分的评估,作为辅 导员和学生会对班级的学期考核。
6,本评比细则未详尽的情况由能环学院学工办给予相应的加分或扣分。
7,本条例细则解释权归能环学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