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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补充细则
2009-09-22 21:33 能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一、评分总则

1、班级奖学金获奖人员确定办法:每班根据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及相关要求进行排名,并按照学生手册奖学金评比办法,符合标准的同学即可获得相应奖学金;(如果学院获奖同学的比例超过学校的要求,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再进行整体协调)

2、不符合学生手册《奖学金评比办法》中奖学金评比基本条件要求的同学取消评奖学金资格;

3、每班选出5-7人的测评人员,其中组长、副组长必须由各班班主任和班长担任;

4、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活动或者代表集体参加的活动加分;由个人自行去参加的活动不加分,获得学术科技类正式的资格证书或认证的可以给予相应加分,驾驶证等不加分;

5、各班的总人数按班级的现有人数,即班级人数扣除已经留级和退学的学生,加上留到本班的学生人数;

二、评比办法

1、条款第十三条(一)中补充:省级、校级和院级先进班集体在思想道德素质中每人在思想道德素质中分别加5分、3分、2分;

2、条款第十三条(二)1中补充:优秀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按照思想道德素质中的条款(二)1进行加分,被评为院级先进或优秀个人加4分;

3、条款第十三条(二)2中补充:写入党申请书并有相应思想汇报的在思想道德素质加分项中加1分,党员此项不加分;

4、条款第十三条(二)3中补充:

学生干部加分:

班干部:由班主任负责根据各自情况酌情加0~10分;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加10分,副主席加9分,各部部长加8分,副部长加7分,部员加6分;学生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加8分,组织委员加6分,宣传委员加6分,党团工委:副书记加10分,部长加8分,委员加6分;各社团:团长加5分,副团长加3分;课代表:加1分;寝室长:加1分;

(1)学生干部必须做满评奖学年的给予加分,中间退出的不加分,中间接任的学生干部学工办根据表现给予相应加分;

(2)根据学生干部一年中的表现学工办可以给予相应的减分;

(3)兼任多职学生干部的同学本项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兼职课代表的除外;

5、条款第十三条(二)5中补充:宿舍卫生评比中获流动红旗加1分/每人次,免检宿舍加1.5分/每人次,文明宿舍加3分/每人次,卫生标兵再加1分/次;

6、条款第十三条(二)中补充:好人好事给予相应加分,但要在事件发生后及时上报学工办老师,并取得认可记录在案;

7、条款第十四条(一)补充:英语A、B、C班在评奖中不区别对待;

8、条款第十四条(一)1取消;

9、条款第十四条(一)2中补充:国家计算机二级加5分,省级计算机二级加3分,在校期间只加一次;

10、条款第十四条(二)2中补充:参加“挑战杯”比赛的加5分,作品被学校采用加10分,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再加40分、35分、30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再加30分、25分、20分,获学校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再加20分、15分、10分;(组队参加比赛的第一作者再加分值加满、从第二作者依次递减5分);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数模竞赛的按照参加国家级活动加分;

11、条款第十五条(二)1中补充:集体参加学校的活动,每次加3分,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再加8分、5分、3分;参加能环学院组织的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知识比赛、艺术作品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的,每次加2分,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再加5分、4分、3分;参加班级活动加1分;参加学工办委派以人数为指标的活动加0.5分;参加党团工委组织的活动加2分,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再加3分、2分、1分;参加“宿舍文化设计大赛”的加2分,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再加3分、2分、1分;(学生手册中学校活动是指校学生处和校团委承办的活动,非校学生处和校团委挂名参加的活动;其他部门组织的部门测评小组酌情加分)

12、条款第十五条(二)2中补充:宣传能环学院的每篇文章加2分,在我院网站、能环之窗、工作简报上发表的每篇第一作者加1分,第二作者加0.5分,记者团在工作通讯中发表的文章不加分,除此之外的给予相应加分;

13、条款第十五条(二)3中补充:社团活动有学校相应行政部门证明的给予加分,否则不加;

14、条款第十五条(二)中补充:社团二课证不加分,不是我院指派参加的社团活动不加分,社团活动中获得非等次奖的表彰不加分,在社团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15、条款第十六条(二)中补充:参加冬季长跑的加3分,获前20名的再加4分;参加校运动会趣味性集体项目如:拔河比赛、跳绳等比赛的加3分,获奖的分别按名次再加3分、2分、1分;参加我院运动会比赛的加2分,趣味性项目获1、2、3名和4、5、6名的分别再加2分、1分,竞技项目1、2、3名和4、5、6名的分别再加4分、2分;获参加校篮球赛、足球赛的加3分,获奖的分别按名次再加5分、4分、3分、2分;参加能环学院篮球赛、足球赛的加2分,获奖的再加3分、2分、1分;参加能环学院其他体育比赛的加1-3分;

16、条款第十六条(二)中补充:集体参加学校的活动,每次加3分,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再加5分、4分、3分;集体参加能环学院的活动,每次加2分,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再加3分、2分、1分;(集体是指3人以上的组队,不包括3人);由于在学校及能环学院组织的某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而获得荣誉证书的每次再加3分;

17、条款第十六条(二)中补充:所有的比赛记分员、裁判员不加分,记分员、裁判员由于在比赛中表现突出获得正式荣誉证书的给予相应加分;

18、条款第十六条(二)中补充:军训先进个人加2分;

19、参加学校外语竞赛、数学竞赛不加分,获得健美操证、裁判证的不加分;

三、附则

1、每班选出一名社会工作优秀奖的获得者,此奖均为二等奖;

2、按照学生手册校级或院级优秀班集体的评比条件,符合要求的班级可以在9月28日前提交申请材料;

3、班级综合素质测评要进行公示;

4、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结束后,由新任班长及团支书负责(其中团支书有素质拓展工作结合在一起可以主要负责此项工作)下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学生活动的加分记录,学生会干部的加分也在日常中报给班级负责人;

5、班级在活动加分中,学生会成员因为组织能环学院活动而缺席的情况,应按照参加活动加分;

6、班主任负责解释素质测评中班级普通同学的问题,能环学院测评小组负责解释班主任及班长团支书的综合性问题;

7、各班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学工办的进度安排;

8、能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补充细则由能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负责解释;

9、补充细则中不详尽的条款由能环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班级各类奖学金获奖名单.doc已下载
附件【奖学金评比汇总表(空白).doc已下载
附件【中原工学院学生素质测评大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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