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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4-05-08 14:52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3〕168号)、《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工教〔2020〕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2024届毕业生毕业审查自查阶段与预审阶段工作已完成。根据我校工作进度安排,2024届毕业生重修成绩于5月7日已录入完毕,现将复审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1.毕业生相关课程成绩均录入教务系统后,学院须根据最新成绩进行审核,更新审核结果并向学生公示,务必通知学生按《中原工学院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状态审查表仔细核对各类课程的已修学分数和应修学分数,未修够学分的学生于5月14日前来教学办反馈。

    2.往年结业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经重修考试成绩合格,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条件,符合《中原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可以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发放学士学位证书。务必通知学生填写《中原工学院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或补授学位申请表》2024年5月20日前交至教学办。学院审核报送教务处,经学校批准后随今年毕业生一起办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学生若不能按期毕业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或者结业。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学生须填写《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延长学习年限审批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转入下一年级学习(按学年缴费,按原培养方案进行毕业审核)。满足结业条件的且未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结业处理,结业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可以回校重修(或补修)未取得的课程(需交重修费),课程重修(或补修)合格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后换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附件【附件9 中原工学院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或补授学位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 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延长学习年限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 证书代领委托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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