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环境学院
首页|学院概况|院务公开|师资队伍|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党群工作|学生工作|能环校友|English
 
  院务公开
 院务公开 
 
  院务公开    
能源与环境学院院务公开的时限
2013-07-01 18:15  

   1、上级有关校务公开政策性、指导性、规范性的文件,以及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和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文件要长期公开。

   2、对于一些经常性工作,如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重大事项要定期公开。

   3、对于一些临时性工作,如职称评定、教职工奖惩,尤其是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等内容,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公开。

   4、公开时限应根据校务公开的项目、内容确定,分别实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如上级文件有规定的,按文件要求确定公开时限

关闭窗口

智慧能源与环境学院网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