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巾帼标兵”、“五好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院分工会认真筛选,征求意见,由分工会提名,经学院党总支审定,推荐我院教师卜艳萍作为学校“巾帼标兵” ,陈俊华为“五好家庭”评比人选,于3月14日—16日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能环学院办公室联系。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1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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