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纪念第111个“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的通知》中有关“巾帼标兵”和“幸福家庭”的评选工作要求,我院分工会认真筛选,征求意见,由分工会提名,经学院党总支审定,推荐我院教师窦艳艳、蔡彦青作为学校“巾帼标兵”,刘寅为“幸福家庭”评比人选,于3月26日—28日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与能环学院办公室联系。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1.3.26
智慧能源与环境学院网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