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选树“巾帼标兵岗”、“巾帼标兵”、“文明家庭”和“女职工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评选条件,在直属党组织书记负责下,学院认真组织申报,经广泛宣传动员、工会小组推荐提名、领导班子充分酝酿和党组织会议审议研究,拟推荐朱彩霞为“巾帼标兵”、王天瑜为“文明家庭”、炊衣琦为“女职工先进个人”参评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3月16日至3月18日。
如有异议,请于3月18日下午四点前将意见反馈到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62506050,18538031069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