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环境学院实验室管理规程
1、目的
为了营造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 的目的,建立实验人员、仪器设备、试剂、安全卫生等工作管理规程,以便全体实验人员遵照执行,保障实验人员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3、职责
主管领导监督执行,实验人员负责实施本规程。
4、实验室管理办法
4.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
4.2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4.3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4.4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4.5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5、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5.2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专人负责操作。
5.3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5.4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载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5.5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严禁烟火。
5.6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
5.7仪器设备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对需要长时间连续进行的实验,必须派两人轮流替换操作。
5.8实验使用过后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5.9对危险性大的化学反应,如易爆、剧毒等,要经过上级批准,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或开展易燃等化学实验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爆面具、防护镜,此类实验操作必须确保两人以上。
5.10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5.11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5.12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5.13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仪器管理制度
6.1仪器设备的管理
6.1.1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合格后,建立《仪器设备台帐》。
6.2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操作
6.2.1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须掌握所用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技能。
6.2.3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其内容应包括:使用时间、开机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过程状况、使用人。
6.3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6.3.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应得到正常维护,仪器设备应由专人按使用说明书和维护程序的要求给予维护。
6.3.2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记录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状况、包括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等信息。
6.3.3仪器、设备需要维修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送厂家或具有相应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维修。
6.3.4仪器设备每周定期维护保养,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7、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7.1本制度所称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T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种化学危险性、易燃、易爆的气体、液体、固体。
7.2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由专人管理,管理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7.3与实验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随用随领,剩余及时退还。
7.4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建立详细台帐。任何购买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者,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
7.5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和通风良好,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如发现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7.6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
8、卫生工作制度
8.1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谨、严肃、严密、严格;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严禁喧哗、打闹、抽烟。
8.2严格卫生责任制,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每日实验结束后清理垃圾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
8.3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8.4实验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8.5实验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
8.6实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
9、实验经费管理办法
9.1实验经费只供实验使用,包括实验消耗的各种材料、试剂、加工、低值易耗品、玻璃器皿、卫生洁具以及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防护器具等。
9.2 因实验需要购买实验用品如实验试剂、耗材等,将需购买物品的名称、数量列清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按购买程序购买。
10、实验室人员考核
按照《能源与环境学院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职责(试行)》进行考核。
能源与环境学院
2018.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