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负责人:
您好!
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内容如下:
1.检查对象:我省所有普通高等院校建设的科研实验室(我校待查实验室清单见附件);
2.检查内容:科研实验室的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试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方面。
3.检查办法为学校自查、整改和教育厅督查。请各实验室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1)对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各部门需将自查整改总结材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1)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各一式两份于9月24日(周一)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稿发送至OA。省教育厅现场督查安排另行通知。详情见附件,未尽相关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实验室管理中心、国资处、保卫处。
各部门应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健全管理机制,确保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