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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学院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条例
2021-07-08 17:26  

能源与环境学院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条例

 

    压缩气瓶在化学实验室非常常用,为便于储存和运输,人们能将氢气、一氧化碳、乙炔、石油气、氯气等易燃气体用加压的方法压缩后贮存于钢瓶内。这种贮存气瓶是受压容器,瓶内压力很高,有的每平方厘米高达几十公斤甚至上百公斤。如果一旦发生爆炸,相当于几百磅的炸弹威力。易燃易爆气瓶爆炸时冲出的气体,遇火还会发生化学性爆炸, 破坏程度相当严重。因此,存放易燃易爆气体钢瓶应注意下列五条防火防爆安全要求:  

1、气瓶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钢印标记、色标及安全状态进行确认,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气瓶不得投入使用。

2、使用人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

4、不得将互相抵触的钢瓶混存放置。如氢气钢瓶与氯气钢瓶、氢气钢瓶与氧气钢瓶、液氯钢瓶与液氨钢瓶等,均不得混存在一处;否则,会由于各自漏气时在光和其它条件下引起燃烧或爆炸。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禁止卧放使用。

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在瓶体上引弧,禁止将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6、气瓶禁止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线源的场所使用。

7、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气瓶受爆晒或烘烤,禁止用40以上的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

8、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按规定放气流量、放气压力使用。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禁止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9、气瓶内气体禁止用尽,必须留有充足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10、工作现场的同类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得超过4瓶,不同气瓶存放应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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