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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学院 关于发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2-01-11 13:11  

能源与环境学院

关于发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更深入的做好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认证工作,根据认证需求和教学规范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发布《能源与环境学院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实施细则》,现予印发。

附件1:能源与环境学院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实施细则

附件2:能源与环境学院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名单

附件1


能源与环境学院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各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规范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评价对象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对象是培养方案中所规定12项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通过对毕业要求进行细化分解,形成相应的指标点,经过数据收集和综合分析,对各指标点的支撑课程进行逐项量化,形成对各项毕业要求达成度的客观评价依据。

第二条 评价机构和人员

评价机构和人员包括: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专业课程组负责人、专业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等。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全面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完成对课程达成度的评价。参与评价人员在评价工作中的职责如表 1 所示。

第三条 评价周期

评价周期的设定保证每门课程及每届学生都能在一个周期内得到评价,因此本专业对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工作周期每两年,评价时间为评价年9月。

第四条 评价方法

1)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度,以各门支撑课程支撑该指标点的达成度评价值为基础。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度(简称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评价方法定义如下: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包括样本抽取和评价值计算两个步骤。

样本抽取:为保证评价依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该课程所有教学过程的原始资料进行全部采样。

课程达成度评价值计算:方法详见前一部分“面向产出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机制”中对课程的达成度评价方法。

2)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

计算指标点达成度:将支撑指标点的每门课程的达成度评价结果累加,得到不同指标点达成度评价结果值。

计算毕业要求达成度:选取支撑每个毕业要求的所有指标点达成度评价结果的最小值作为该项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评价结果。

达成标准:毕业要求达成度的阈值设定为0.60。如果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值大于等于达成度阈值,则表明对该项毕业要求的评价结果为“达成”,否则为“未达成”,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持续改进。

第五条 评价过程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过程必须保证获取的评价数据能够证明毕业要求达成度的真实情况。根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要求,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毕业要求的指标点分解,将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具体到课程支撑指标点达成度的评价;课程支撑指标点达成度评价以课程考核材料作为评价依据。课程是指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在内的所有教学环节。

指标点设置的依据是毕业要求以及本专业教学实施过程中各项教学活动和文件内容等。指标点分解的主要过程包括:

根据12项毕业要求的内容,分解每一项毕业要求为多个指标点;

根据培养方案中教学安排及课程目标等,确定支撑各指标点的关键课程;

区分各门关键课程对指标点的支撑强度,量化为“达成度评价目标值”。

根据每门课程达成度评价结果,按照设定的评价方法及公式,计算出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获得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的步骤如下:

计算课程达成度:计算每门课程针对对应指标点的达成度评价结果;

计算指标点达成度:依据支撑指标点的每门课程达成度评价结果计算各指标点达成度的评价结果;

计算毕业要求达成度:依据支撑每项毕业要求的各指标点达成度评价结果得到全部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实施细则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附件2


能源与环境学院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名单



长:秦桂棉

副组长:刘 玥 龚为进

员:窦艳艳 周子振 刘海芳 赵富旺 吕晶晶 李 扬

书: 李珏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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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学院办公室 202112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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